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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了!

发布日期:2022-02-15

      在互联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可以法院起诉维权。常见的侵权形式是未经授权转载、处理或抄袭。这些都是侵犯作权的行为。根据《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完成后,作品的版权自动拥有。只要作者的创作对象符合法定作品的构成条件。它可以作为作品受到作权的保护。

      发现版权侵权时,建议先收集、保留、固定证据,并准备充分的所有权证明。那就不要惊讶了。如果你只是想让对方停止侵权,如何保护你的权利也很重要。如果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可以先在平台上互相报告,然后私下协商。如果谈判失败,你可以考虑其他方式,你可以给对方一封律师信,或者通过诉讼保护你的权利。

      假设作品被抄袭,首先要判断对方是否侵权,需要参考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总之,要判断对方是否抄袭,就要判断对方是否有机会接触你的作品。换句话说,你应该证明你的作品比对方早出版,这样你就可以证明对方可能会接触到你的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是建立在接触识别的前提上的。如果你确定对方比你出版得晚,对方可能会接触到你的作品,那就比较一下你的作品和对方作品的相似性。

      因此,如果满足上述两点,可以判断对方的侵权行为。
相关作权法律参考如下:

     《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的独立作品发表;(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作权人许可使用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拍摄电影、电视、视频或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八)其他侵犯作权和与作权有关的权益。
     《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权人侵犯作权或者有关作权的,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而支付的。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第七十二条规定,很难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人民法院者有关权利登记、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进行赔偿。判决应当给予100万元以下的赔偿。故意侵犯作权或者有关权利两次以上的,赔偿金额按前两项赔偿金额的一至三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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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了,怎样法院起诉维权索赔?


      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公司与权利人合作时,权利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由于知识产权商业权利保护公司,通常是全风险代理(承担车费,律师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赔偿分享、合作模式。权利人可以轻松享受侵权赔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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