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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日期:2022-02-15

       首饰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设计作品可以吗?

       首饰设计可以分为珠宝商业设计和首饰创意设计两个方向。珠宝商业设计属于可以反复批量生产工业产品,首饰创意设计多为通过独特材质和纯手工制作的艺术作品,表达某种特殊的设计理念,往往不可复制和大批量生产,因此这类作品相对来说难以被抄袭。珠宝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珠宝设计的款式、图案、色彩等方面,所以对首饰设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总体应该采取专利法和著作法双重保护这样双重保护。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珠宝设计只要满足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专利法的保护,而外观设计专利和著作权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权利,只要首饰设计满足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构成条件,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都自申请日起计算。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逝世后50年。就算外观设计专利过了保护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设计的首饰作品仍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专利法】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综上,对首饰设计的保护可以通过外观设计专利和著作权的双重保护,如遇侵权,可以依法维权,如需诉讼维权,可以将案件委托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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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侵权维权,可以寻求专业的知识产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全风险代理案件,外包给知识产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时,由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承担(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所有费用。所以维权更加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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