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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擅发他人作品侵权被起诉赔偿

发布日期:2022-05-19

公众号擅发他人作品被起诉赔偿,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公众号擅自刊发原创作品,被起诉索赔。

2019年12月20日,张奇芳用笔名“小椰子”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凌晨1点的廉价群租房,比你想象中残酷:穷,可以让人卑微到什么程度?》。2020年6月8日,张奇芳与湖南无忧原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无忧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声明将案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该权利的相关权利转让给无忧公司。

文章一经发布,便被各种自媒体刊发。2019年12月26日,微信公众号“半斤和八两”就刊发了涉案文章,无忧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时至2020年11月6日,该文仍发布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中。2021年1月,无忧公司对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65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提起诉讼。

裁定判决: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无忧公司对案涉作品所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亦未支付相应报酬,在其所管理、经营的公众号上发布被诉侵权文章,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无忧公司所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众号“半斤和八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经典意义:

生效的新《著作权法》将索赔额提高了原来的十倍,可见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网络本来就不是法外之地,当前许多自媒体为了吸引流量,不惜剽窃他人作品,这都是应当予以打击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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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维权索赔,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作品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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