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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法院怎样判决?

发布日期:2022-06-27

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法院怎样判决?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例1、济南一品书苑图书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2020年7月14日,济南一品书苑图书有限公司因涉嫌发行盗版中小学教科书被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并移交。2020年7月15日,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分局以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主犯张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

2021年4月29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某等8名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语:对涉及销售盗版教科书的著作权刑事犯罪施以刑事制裁,有力维护出版行业市场秩序、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警示盗版违法犯罪。

案例2、聊城“11·16”侵犯著作权案。

020年11月16日,根据北京反盗版联盟提供的线索,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东昌府区闫寺办事处韩庄村聊临路公路边一印刷黑窝点发现涉嫌侵权盗版出版物65852册,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进行移交。

2021年11月6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黄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评语:政府部门坚决查处盗版出版物并与司法部门有力配合,打击不法分子侵权盗版行为,维护正版市场秩序。

案例3、滨州“4·20”发行侵权盗版图书案。

2020年4月20日,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举报,对4处7个仓库内存放的《海底小纵队探险记》(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民教育出版社)和《神奇校车•桥梁板》(贵州人民出版社)等大量涉嫌侵权盗版图书进行查封,共计涉案图书180余万册。

2020年5月9日,无棣县公安局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2021年10月29日,该案件由无棣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贾某某、李某、崔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判处金额不等的罚金。

评语:执法部门从严查办,保护著作权人权益,有效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案例4、威海飞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提供他人游戏作品案。

2021年1月,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游戏年轮”网站向公众大量提供他人的游戏作品。1月12日立案调查。经查,涉案网站由威海飞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办,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自办网站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游戏作品,非法经营额100690元,违法所得17660元。因案情复杂,采取了中止调查和延长办案期限的措施。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6月7日对威海飞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660元,罚款100690元,当事人按时缴纳罚没款合计118350元。

评语:该案维护网络游戏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游戏行业的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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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法院会怎样判决?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图书版权权利人、出版社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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