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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版权侵权,版权维权3200万天价罚单

发布日期:2022-11-15

        影视版权维权,3200万天价罚单,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中国最大的短视频分享平台抖音收到一张天价罚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对《云南虫谷》被侵权案宣判,法院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被判向版权所有方腾讯赔偿超3240余万元。

   3200余万元是腾讯迄今为止获得的影视版权类案件最高赔偿,超过了本案腾讯最初索赔金额的3倍,也打破全国法院网络影视版权案件赔偿记录——是去年最高记录的16倍、部分同类案件的上百倍。

   抖音表示将对本案提起上诉。

   2021年8月30日《云南虫谷》在腾讯视频独播之后,抖音上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该剧剪辑片段。2021年9月22日,腾讯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抖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

   这起诉讼只是腾讯在近两年来向抖音发起的近两百余件侵害著作权诉讼中的一件,不过不是诉讼标的最高的一件。

   腾讯起诉抖音的有关影视著作权的案件中,标的超过亿元的影视作品包括了《斗罗大陆》、《你是我的荣耀》等。其中腾讯起诉抖音侵权的自制动画《斗罗大陆》腾讯提出的索赔金额为8亿元,另一部腾讯自制剧《你是我的荣耀》索赔金额达到 7.55 亿元。

  腾讯旗下的腾讯视频是长视频平台中版权资源库最大的长视频平台,从最新的长视频平台新增的版权剧集占比来看,腾讯视频几乎占了近50%,另外三家长视频平台(爱奇艺、优酷、芒果)的共享另外50%。

   抖音是短视频平台中覆盖用户数最广、创作者规模最大的短视频平台。目前抖音用户数量在8.09亿左右,日常活跃人数超过7亿,创作者已达1.3亿。

   腾讯和抖音在互联网影视版权上的竞争是中国长短视频平台版权上角力的核心高地。版权只是双方角力的一个切入口,背后仍然是视频平台流量和商业价值的博弈。表面上看短视频平台的发展明显优于长视频平台,长视频平台以及与其高度捆绑的影视公司及艺人,出于竞争需要,借助影视视频版权遏制短视频借助自身内容而不断壮大属于本能动作。

  从双方最新的业务布局来看,版权之争并非长短视频平台之争。腾讯从今年年初开始大力发展微信短视频业务,实质仍然是新一轮短视频流量争夺战。

  互联网影视版权交易和合作领域,今年发生的几个重大事件可以帮助理解行业竞争的一个逻辑——版权作为短视频平台经济场景下的一项关键生产要素,正越来越成为短视频市场竞争的一个变量。

   他同时提到,好的二创和作品是相辅相成的,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的合作可以给创作者、版权方及平台都带来共赢。

  上述三个合作采用的均为版权整体合作的模式,该模式的好处是有利于双方平台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主营业务中,并从对方拿到了自己不具备的资源。对于长视频平台来说,既获得了版权转让费用,又让平台上的作品获得了二次传播的效应,刺激用户拉新;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和更多长视频版权拥有方达成一致,可为长视频的二次创作扫清障碍,激活创作者的更多创造力。

       不过,这一系列的合作确实表明长短视频平台长期对抗的局面有所改变,但并不意味着版权之争结束了。

  上述事件可以总结出互联网视频行业的两个重要趋势:

  其一,和短视频平台合作的长视频平台,如上文中提到的爱奇艺、搜狐、乐视,至少在目前没有在短视频领域战略性布局。这意味着这样的合作,上述几家确实可以和短视频平台形成取长补短的共赢局面。

  其二,腾讯和上述几家情况有所不同,在短视频领域有战略级布局,出于竞争的需要,腾讯没有任何理由和出发点与其他短视频平台进行版权合作。为了储备更多竞争优势,腾讯正在版权领域加大布局。

  《云南虫谷》案中,法院认为,微播视界(即抖音平台运营方)应知、明知“抖音”平台上有大量对侵犯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且未在合理期间内采取适当措施对平台侵权内容进行管控治理,构成帮助侵权,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

  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程度、可能承受损失、预期收益、维权行为、被告侵权行为实施规模、持续时间、主观恶意、可能获益等方面因素,法院酌情认定网络剧《云南虫谷》著作权人,因微播视界实施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遭受经济利益损失平均每集网络剧为200万元,故经济损失总计3200万元。

  长视频平台将侵犯自制剧版权的行为告上法庭,是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本能举动,也是维护互联网视频市场秩序,保护市场活力的合理方式。

  比如,避免版权纠纷的根源问题是加强版权意识。中国现行的立法框架,仍然是以“避风港原则”作为视频平台尽职免责的根基。

  避风港原则强调事前通知,事后删除。所谓避风港原则,即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

 短视频平台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单纯是只为创作者提供存储空间和渠道去发布短视频,而且常以各种方式广泛参与短视频的创作与传播。比如,短视频平台通过制作短视频模板、建立音乐曲库等方式,为短视频创作提供素材;与MCN机构(MCN即多频道网络;MCN机构主要指专业培养和扶持“网红达人”的机构)开展广泛的合作,直接或间接地对短视频用户及其内容创作产生影响;通过算法推荐、付费推荐、“拍同款”,以及通过用户协议取得非独家传播权等方式,深度影响短视频的传播活动,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等。此外,很多短视频平台还为电子商务的交易各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

  已有法院在个案审理中,要求短视频平台在删除平台内已有侵权内容的基础上,采取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进行过滤和拦截。这实质上即让短视频平台担负起主动发现侵权行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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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侵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短视频权利人、短视频作者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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