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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维权、网络文学领域首个“诉前禁令”获法院支持

发布日期:2022-11-17

      网文版权保护迎来标志性裁决。版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11月16日,中国版权协会发布《网络文学领域首个诉前禁令获法院支持》,并公开了今年5月份的一份完整裁定书。这也成为了“诉前禁令”在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方面的首次应用,紧急制止了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

      法院裁决:网文作品被盗版,可申请诉前禁令

      本次的涉案作品《夜的命名术》可以算得上当前现象级作品之一。对于这部“自带流量”的作品,自然吸引了众多盗版垂涎。当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小说名时,相关联想词看起来都是想要“白嫖”的人,盗版网站们占据了每一个推荐词条,甚至让正版失去了容身之地。好在,这次法院制止侵权的教科书级裁决,足以让行业为之振奋。

       此次公开的资料显示,《夜的命名术》连载期间, UC浏览器、神马搜索存在大量该作品的盗版链接,阅文多次向UC浏览器、神马搜索发送权利预警函,但函告中的具体盗版链接并未得到处理。

      今年5月20日,阅文公司诉称被UC、神马侵犯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措施,要求UC、神马立即对相关站点采取删除、屏蔽、断链等必要措施。法院判决予以支持,这也成为了网文行业诉前禁令第一案。

      网络文学诉前禁令第一案

      防盗版迎来新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诉前禁令指的是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在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法院有权依照一方当事人请求,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诉前禁令并不少见,但诉前禁令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案件,只有在涉案知识产权牵扯到社会公众健康、环保以及其他重大社会利益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考虑。

      为了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法院仅用四天的时间就对UC和神马下了这纸“禁令”。

      法院也给了作出诉前禁令裁定的原因:

      一是阅文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由于《夜的命名术》还处于持续更新,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形;二是涉案作品能为阅文集团带来较高的广告流量和会员费、打赏费等收入,而盗版网站的侵害行为则会对阅文公司造成流量降低、收入减少等难以弥补的损害;三是对盗版网站采取相关措施并不会影响涉案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

       长期以来,网络文学与“盗版”、“侵权”等词汇绑定在一起,一台服务器,一个电脑,一个网站就利用网络技术非法采集小说文本进行盗版小说网站经营,再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进行流量变现,盗版低成本、高收益,但是背后损害的不只是正版网文网站的经济利益,更打击了作者的原创积极性。

      此次裁定成为网络文学诉前禁令第一案,也标志着网文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有了更直接有力的路径,有望深入规范网络原创作品的生态环境。可以预见,随着诉前禁令成为网文维权的有力手段,无论是作者还是网站,都将迎来行业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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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版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版权权利人、原创作者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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