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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上传歌曲,版权侵权

发布日期:2023-01-10

       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上传歌曲,版权侵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基本案情】

      原告A公司经授权取得某网络热门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B公司运营的短视频平台未经原告授权,擅自将该歌曲上传至平台曲库供用户拍摄短视频时使用。最终,该平台中有37.7万个短视频使用了该歌曲。同时,这些短视频还可被播放、点赞、评论、分享、下载,具有拍同款、付费推广等功能,又约有19.5万个作品使用了上述用户上传的短视频。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对该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具有主观恶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裁判要点】

      一、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上传权利人歌曲,构成直接侵权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将涉案网络歌曲上传至短视频平台曲库,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平台用户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录制短视频时任意使用该歌曲录制短视频,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二、网络用户利用短视频平台擅自上传使用他人歌曲录制的短视频并传播的,短视频平台构成间接侵权

      结合短视频的音乐使用模式,短视频平台应当能够合理地认识到网络用户会使用短视频平台曲库的歌曲进行录制并上传短视频,且这些短视频又可被其他用户点赞、使用、下载等,进而扩大涉案歌曲的传播范围,应当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预防,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此,对于网络用户使用涉案歌曲并录制、上传短视频的行为,在短视频平台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无过错的情况下,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裁判结果】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未经授权在公开场所演唱歌曲并上传于网络构成侵权

     【基本案情】

      原告经授权取得涉案歌曲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表演权等相关著作权。被告系某短视频平台账号的拥有者,该账号拥有粉丝三千余万人,视频作品总获赞数达1.2亿,被告亦作为主播使用该账号进行直播带货。原告发现被告擅自通过短视频平台传播其在街头直播表演涉案歌曲的录音制品,该表演片段已经在各大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等权利,请求被告删除相关录音制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裁判要点】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被告未经许可,在公开场所演唱涉案音乐作品,并进行录制上传于网络,引起广泛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歌曲,侵害了原告对涉案歌曲享有的表演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删除相关录音制品并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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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侵权诉讼,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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